@静娅_:动不动就抓记者,这是法治?只不过是用法律部门来治人罢了。
@罗兰青:还在掩盖,打击报复。靠!
@戴克健:这是报复!
腾讯微博著名评论人:张春阳: 一手抓律师,一手抓记者,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不抓律师,不算依法治国;不抓记者,大国难以崛起。
大V:烟云: 火书记没赶下台,抓记者百无禁忌。
资深法制媒体人:雪豹: 这家公安局长才被抓吧,自己事情搞清楚没有?
今天,莆田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莆田警方在线”回应:“张×峰,男,现年34岁,家住福州市晋安区某小区。据他本人交代,自己不是《法律与生活》杂志记者,只是该杂志社聘用的工作人员,但无法出示有效工作证件。
城厢公安分局根据受害者报案查明,张×峰先后于2015年10月10日和12日,在天涯社区以虚拟身份“莆仙小凤”发布《×××马仔有多牛?被查前一天还在福建莆田上演血腥惨案》和《福建×××被抓了,揭露他马仔×××的帖子,天涯为什么还删》2篇帖文,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2016年4月11日,该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以公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为由对张×峰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