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近40岁的男人,骑着“28”单杠自行车,在3个省交界处作案105起,强奸迫害几十名妇女,这样的案件曾经引起不小的轰动。
两姐妹正在房间里睡觉,凌晨3点左右,床尾站起一个人,该人手里拿着刀,用手电筒照射妹妹的眼睛,威胁说:“不许喊,喊就宰了你”。
说完用自带的绳子把两姐妹手脚绑好,嘴巴用布塞上,用被子把她们头盖上,就在房间里翻东西,在手提包里翻出200元现金,把桌上的桔子也吃了。
桔子吃光了,钱也拿好了,就将两姐妹逐个强奸了。
等案犯走后,姐妹二人立刻报警!警方发现姐妹家的门栓下方有刀划过的痕迹,判断案犯是拨门栓后进入现场作案的。
警方还发现,案犯胆子真大,姐妹俩的父亲母睡在隔壁,鼾声如雷,他依然我行我素,在现场滞留两个多小时。
隔了段时间,案犯继续做案。凌晨两点,一对母女在熟睡中被惊醒,男子一手拿刀,一手拿手电筒照着妇女说:“不许动,动了就砍死你们。我在外面偷了一辆出租车,公安局正在抓我,你家有没有水?”
妇女说外边有水,男人喝好水进来,用绳子绑了妇女和12岁的女儿,然后翻皮包拿了200多元,把妇女心项链戒指都摘下,把几盘VCD和一件男士夹克打包好放着,依次把妇女和12岁的女孩强奸了,再把打包好的东西一并带走。
等案犯走后,受害人连忙报警。妇女说男人嘴里有酒味,身上有汗味。
警察勘查发现房门玻璃被卸下,电话线被掐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