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对于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再审案件,法院将依法择期宣判。
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一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开庭审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孙小果委托的两名辩护律师出庭进行辩护。该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判处孙小果死刑,后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缓、再审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孙小果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后出狱。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该案原再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决定对案件启动再审。
因部分案件事实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法律规定,法庭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寻衅滋事罪公开审理,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及强制侮辱妇女罪不公开审理。
庭审中,检察员申请了两名证人远程视频作证,一名鉴定人出庭作证,并就孙小果原审认定的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发表了出庭意见,建议撤销原相关判决,另行作出正确判决。孙小果及其辩护人围绕犯罪事实、证据及犯罪情节等发表了辩护意见,孙小果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了被害人、证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