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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资企业的审批方面,当年要设立注册资本比较大的外资企业,其审批权都在外经贸部。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作为我国第一家外商独资贸易公司如要立项,首先要报到上海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然后由上海市外经贸(市外资委)上报外经贸部。朱镕基市长在上海的时候,还专门成立了一个外资审批委员会,由当时的常务副市长黄菊同志直接负责,所以阮总有什么问题都直接报黄菊同志。
为了争取这项政策,我们在阮总的带领下,经常和市外经贸委外资处一起商量、跑北京去争取政策。在报批过程中,主要碰到两个问题:一是国家不知道怎么审批。虽然国家允许外商搞独资贸易公司,但是没有细则,也没有先例,审批了会对国家造成多大影响?谁也不知道。二是不知道应按什么行业进行审批。我们当时和伊藤忠商社谈,问他们做哪些行业的生意?伊藤忠商社说,什么行业都有,除了按照中国法律,不能买卖军火、毒品,其他都可以买卖。国际性贸易公司都不分行业的,这与我们原有的管理体制完全不同。当时,国家各个部委都有各个部委的特许经营权,允许外商设立独资的贸易公司,就意味着要进行多方面突破。
一是经营范围。当时报批的时候,就写了金属贸易、服装贸易、纺织品贸易等很多大类。后来日本人也没办法,就让我们写清楚,哪些方面不让经营。但我们也写不清楚,最后只能笼统地加了一句“有国家特许经营权的除外”,比如像烟酒、医疗、粮食、军火等特许经营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