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十月,庄伟平告知陈某,他参加基建的南湖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的工程款要500万元,但县财政只能够先付200万元,他向陈索要20万元人民币、5万元港币,作为回报,承诺可以为他争取再拨付200万元工程款。陈某欣然同意。
拿到钱后,庄指示县财政局局长重点关照陈某,在后来惠东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专题讨论会上,又极力要求县里将工程款尽快给付承包商。在庄伟平的斡旋下,县财政先后快速将400万元工程款拨付给陈某。
2013年5月底,在惠州市的组织下,庄伟平到广州学习,其间他打电话给陈某说没带钱,要陈某打5万元用于个人开销。
陈某为了以后能继续得到庄伟平的关照,当即答应了庄的要求。6月2日,陈某从银行提取5万元人民币交给庄伟平的司机卢某泉,由卢某泉将这5万元存入庄伟平名下的工商银行卡里。
C 已有人预订的房子强迫开发商四折卖给他
最后一笔索贿显示了庄伟平的胆大、嚣张。
2012年8月期间,庄伟平想买房,看中了惠东县城新小区“欧洲城”一套顶层复式面积近两百平方米的单元。
庄伟平找到开发商刘某,刘某称可以市场价的四折出售给庄。为公司做账方便,刘某叫庄先付全款,然后他再退回六成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