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利时,我们向比利时钻石高层议会(HRD)、安特卫普世界钻石中心(AWDC)提出,是否可以考虑作为上海钻交所的发起人,对方表示需要慎重考虑以后才能答复我们。
在美国考察期间,考察团访问了纽约钻石俱乐部,拜访了当时世界钻石交易协会主席伊扎科夫。伊扎科夫先生说,对于上海钻交所的发起人,在起步阶段有艾森贝克集团、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和陆家嘴集团作为核心成员就足够了。
1999年3月,颜南海在印度孟买考察钻石加工厂。 上海钻交所 供图
考察回来以后,我们写了总结报告。在这个报告中,政府部门坚持上海钻交所应成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组织,我们则提出以不以营利为目的企业实体为主,并就公司构成提出了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由中国工艺品总公司、陆家嘴集团和以色列四大集团作为发起人组成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这个方案的优点是外方比较积极,因为双方洽谈已经有了基础,协调比较容易;缺点是容易造成外方垄断,对中方自身发展不太有利。
第二种方案是在第一种方案的基础上增加美国、比利时、中国香港地区等代表作为共同发起人。
这个方案的优点是多方发起人更能体现国际性,容易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可以防止个别垄断;缺点是沟通时间较长,协调起来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