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反性骚扰立法将男人排除在外,当事人很激动,说:“不平等!性别歧视!”
个案二:现年36岁,生产管理人员
当事人在受访之前一年,有被女上司性骚扰的经历。当只有他一人在办公室向主管女上司汇报工作时,女上司时常有意触摸他的腿,或借故用手背顶撞他的下体。而坐班车上下班时,她也时常坐他身边,去摸他的腿。
当事人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感受:“觉得被一个不喜欢的女人摸,很是别扭。有点感到侮辱,好像我要依附与她。我又不是吃软饭的,几次我都是躲开。”
为回避这一尴尬的场景,当事人只能“尽量避免与她单独相处”。这对工作有所影响:“在办事效率上有点耽误,因为毕竟还要向她汇报一些事情,有时候她一个人的时候,我就等一等再进去。”
后来,女上司与当事人手下一个男孩儿“好”了起来,当事人便请调了。对此,他解释说:“她和我手下的男孩好,我还怎么工作和指挥我的手下?”
这一受性骚扰的经历对当事人心理显然造成一定潜在的影响,在后来的面试中,他注意到女面试官衣领开的很大,便很反感,他说:“可能不是针对我,毕竟我们是首次会面,但是,这让我联想到原来的经历,所以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