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一起打拼,他头脑灵活,我吃苦耐劳,那些年买下了几套房产。
后来,为了照顾这个家,照顾孩子,我放弃工作,回归家庭,成了分文不赚的家庭主妇。
那时我们已不缺钱,但许崇明仍像葛朗台一样,家里的每一笔开支都记在一个小本本上,每一分钱都在算计着花。
我以为是穷苦出身养成的习惯,后来证明我太天真了。
我操持家务整天忙得像陀螺,除了许崇明每月放在家里的生活费,我几乎没有属于自己自由支配的一毛钱。
这时候许崇明承诺,他每天给我二十元的零花钱,还要亲亲我的脸,一直到永远。
他那个抠门劲儿,能说出这样的话,让我激动了好几天。
更“激动”的还在后面,许崇明竟然把钱都换成了一张一张的二十元,每天真的只给我一张,简直就像在抽我的脸!
我也太廉价了吧,连个保姆都不如!
“二十元能干个啥?我伺候你一辈子了,在你这里就值二十元?”
“你,吃有吃的,穿有穿的,生活费不少你,不知道你要钱还干啥?二十元只是一种仪式,一种记录我们爱情的仪式,我要给你发下去,一直发到永远……。”
曾经对我说过我这个鬼样子不能给他爱情的许崇明,现在又对我表白起了“爱情”。
我不敢接受这样的“爱情”,“什么破仪式?我只想管家里的钱,这样才有安全感!”
“家是你的,我是你的,儿子们都是你的,就是我们攒的那些钱,我也只负责保管,到时候还不都是你的,你有什么不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