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女儿开花苞小说四、莆田黄国先强奸小姨子、侄女和女儿被判无期徒刑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2003年47岁的强奸犯黄国先。他从1985年始在长达18年的时间里,利用亲情、教养关系,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控制着3名至亲幼女,先后多次强奸自己的小姨子、侄女,甚至连自己年仅10多岁的亲生女儿都不放过。2003年4月14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以强奸罪判处黄国先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84年底,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某村朱家在邻村招婿,经媒人介绍、双方父母撮合,时年28岁的黄国先入赘朱家。黄国先不但拥有了一个娇妻,身旁还常绕着一个年仅10岁、活泼可爱的小姨子春花。1985年7月间的一天中午,黄国先见春花正背着书包准备去上学,瞧准屋内无人,就把春花强行拉到餐厅,春花惊慌地喊叫母亲的名字,然而余声未了,黄国先就用手卡住了春花的脖子使她无力喊叫,之后便将其强暴了。1986年农历正月初的一天上午,趁家人外出游春踏青,只剩下他和小姨子春花在家中,他把小姨子春花强行抱到内室卧床上,遭到春花的极力反抗时就出手殴打受害者,对春花进行强奸后还威胁其不得讲出去,否则就要用斧头砍死她。
1996年下学期开学后的一天上午,黄国先趁年仅14岁的侄女兰花家中无人之机,把兰花强行拉到其家杂物间内施暴,事后还威胁道:“此事不准对任何人说,否则杀死你。”自此以后,黄国先多次利用兰花家中无人之机,用引诱、胁迫等手段对兰花进行奸淫,最终导致兰花未婚先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