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月跟港客老罗签订了包养协议,包养时间暂定为半年。半年过后,港人满意还可续签。阿艳说,村内大多数“二奶”在被包养之初,大都会签订这种文字协议或者口头协议。经历半年时光,老罗对阿月恩爱有加,阿月也从老罗那里尝到了自家男人从来也没有给过的情爱的滋味。她有了钱后,寄了3000块钱给远在黄河岸边的女儿。在邮政代办所填写汇款单的时候,阿月顺手填下了深圳这边的住址,当时她握着圆珠笔的手竟有些抖抖的。她内心有疚,觉得对不住女儿,也对不住不争气的丈夫。
一个月后,阿月差点昏过去,那个吃喝嫖赌没有责任心的丈夫竟然带着女儿按着寄钱的地址找上门来。幸好,那一天老罗不会回来。丈夫一看阿月房中的情形,一张大床,床底下男人的拖鞋和洗手间的两把牙刷,什么都明白了。他竟也不恼,甚至有些得意,表示只要阿月继续给他钱,他就不追究那个男人的责任。阿月立即从床垫下拿出1000元给丈夫,央求丈夫立即带女儿回河南。丈夫哪里肯走?他抱定了这棵摇钱树哩!阿月只得遂了丈夫心愿,扮演一女二夫的角色,在邻村租了一间房给丈夫和女儿住,每月给丈夫交房租以及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