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次给我了过度的自信,但是治愈效果很好的,第二个治愈是初二的时候爸爸妈妈又生了第二胎,我的妹妹,开始的确有点害怕和讨厌,但是我比以前不孤独了很多很多。
我这种长大后的状态算是好的,至少表面上和正常宝宝没什么区别,但是我亲戚家也有一个和我同年纪的孩子,也是留守儿童这一类的,他还没有在童年的状态上做大的改变,他妈妈和我们说他作息时间很不规律的,白天睡觉,晚上玩游戏,冬天从来不去洗澡,好不容易想去他来,表达一下母爱,就算叫他舅舅带着他去澡堂,他也不肯脱衣服,他舅怎么说都没有用,强制给他脱他也死命的拉好裤子,,,总之公共场合,那个情景很“精彩”,然后妈妈舅舅就到处说这件事,怨这个孩子不好,以后也不带他出门丢人现眼了。
独居留守儿童是一类“事实孤儿”
在2006年民政部等15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中,“事实孤儿”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第一次被官方正式使用。按照学者的定义,“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或履行监护权的儿童。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是由于父母入狱而形成的,一类是由于父母离家而形成的,一类是由于父母疾病而形成的。
如果从提供经济支持的角度看,独居留守儿童(无长辈照看,跟兄弟姐妹一起或独自生活)的父母外出打工,就是为了给孩子提供经济支持,很多家长也会按月给孩子寄钱,这些独居留守儿童不应该算作“事实孤儿”;但如果从被照料和监护的角度看,独居留守儿童的父母根本无法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也没有其他成年人代为履行,这些孩子实际上就是一种“事实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