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其实算发晚了的。
这是鲍某明性侵养女案之后,我们想和大家聊的第二篇延伸性推文。
我们真是高估了很多网民以及某些媒体的记忆力,也就那么几天,群情激奋就没了声响。
但我们还是觉得,这个话题既然因为这件事被大家注意到了,就应该被拿出来再好好讨论一下:
#什么是性同意#
这个话题可以在当时冲上热搜,就是因为“性同意”在鲍的案件中,成为了一个关键点。
因为判定女孩当时在被诱导状态下是否算“性同意”,是能否将其绳之以法的判定重点。
当然,我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今晚也不是要跟大家讨论这个问题的答案,这问题现在也说不明白。
我们想做的,是把“性同意”这个概念,引申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防止下一个这种性侵案的发生。
一
什么是性同意?
在围绕“性同意”进行各种讨论之前,我们首先要去弄清楚这三个字是什么意思。 “性同意”原本是在我们前面提到的法律中所出现的,它本质上是一项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即性的自主权。
另外,它还是判定性侵、强奸案件中是否“违背他人意愿”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由于很多人不清楚这个东西,导致很多性侵受害者,明明遭遇了侵害,但法律判定上仍然不成立的结果。
这是我们今天聊“性同意”最为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