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大约从宋明开始甚至更早,同性恋显然还是受到社会的制约。为何如此呢?这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关。《易经》云:一阴一阳为之道。天地也生于阴阳之合。也就是说,阴阳之合是生命的常道,相反,违背阴阳之道者便非道。非道即有背天理。
此外,这与人们对性的认识有关。在古代,人们以为,性爱是生命的母亲。在道家还有一种修炼观,性爱与健康有关。这是性的两大功能,而性的第三个功能快乐是不能提及的。快乐与淫往往成了同一词。
在男性为中心的文化社会里,对女性同性恋往往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中国古代对于女同性恋的记载甚寡。汉武帝时的陈阿娇大概算一个,她被打入冷宫后与一个跳大神的女人“同寝如夫妇”,后被汉武帝惊觉,大怒,从此对一切与跳大神有关的事深恶痛绝。试想想,汉武帝自己不但后宫三千,还要同性恋者陪伴左右,却不能容忍女子同性恋者有发生性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