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婚外性关系,如果不是被发现,都会是秘而不宣的。即使夫妻关系和谐,一旦了解到自己的伴侣有可能参与了婚外性关系,对原来的夫妻关系也具有破坏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方也有可能挑唆另一方进行婚外性行为。比如,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性交,考虑到自己的实际,因而怂恿对方建立婚外性关系。在另一些情况下,则由于一方对自己的伴侣有性厌倦的感觉;或者是自己有外遇,企图以此来减轻自己的犯罪感;或者是渴望能为自己的婚外性关系取得辩护的理由。
当发觉自己的伴侣参与或曾经参与过婚外性关系,对自己往往是一个沉重的打击,有时打击最大的还是自己的自尊心。但是,只要双方冷静地讲座一下就可发现,这其实是由于对婚姻的真正不满或只不过是一次奇遇。如果是前者,可借此机会(也许在专家的指导下)改善夫妻关系中的问题。如果是后者,夫妻关系又较和谐,那就没有必要作太极端的反应。
婚外性关系遭到人们的反对,除了因为会引起夫妻间的怀疑、嫉妒、不信任、争吵,以及会造成离婚和意外怀孕外,最有力的反对意见是因为这会导致性病的发生。如果人人都遵循“婚前不性交、婚后只与配偶性交”的传统规范,那么,性病就会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