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难得有机会跟在家乡做维稳办主任的我的同学老谢在Q里聊天。
他说乡里有个留守少妇跟人偷情了,因为那女的叫声很大,被丈夫的家人发现后与那男人大打出手,这不,作为维稳办主任的他就忙开了。
这个是公安的事情,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说,老庞你有所不知,其实那男人跟她已经有一段时间的关系了,只不过被抓了现行,女的家人才说那男人实施强暴,但人家也不报案时派出所为了慎重起见,把我们也拉来了,其实不止是这样的事情叫我们去,只要一发生突发事件,现在派出所的都叫上我们一起去处理。
强暴就可以定罪,就可以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他说,问题是男的一口咬定是通奸,报案只是女方的家人所为,据我们了解到,这两人通奸有一段时间了,而且她都喜欢男人用暴力的方式和她发生关系,因为这个男人第一次性侵她是采取暴力进行的,尔后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
这就怪了,难道这些留守的妇女都有一种默默承受暴力性爱的冲动?试想,一个强行对你实施暴力的家伙,还会给你带来性的满足吗?
他说,有个村子一位留守妇女,男人在外面打工找了个相好的,她知道后就整天的在镇上物色男友,都要男友用暴力来对待她,直到最后一个男人对她实施暴力后盗走了她的全部钱财,她才报警。
这种女人真怪,是性的猎奇还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