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在中国是违法行为,晓得不!
再说国外,可能很多人不晓得,在美国,到现在还有20多个州是有“通奸罪”的,其中就包括了我所在的纽约州。虽然纽约州、加州这些州,通奸罪是轻罪,但是在马萨诸塞、密歇根、俄克拉荷马以及威斯康辛这些州,都是重罪!而且在美国,对于离婚来说更重要的是之后的赡养费问题,一般都是有能力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赡养费,而且还要让维持不低于在婚姻期间的生活水准。赡养费基本都是根据结婚年限来认定,如果超过10年,就要终身支付赡养费。但是,同时美国还有超过20个州把过错作为确定扶养费数额的因素之一,当一方被证明有过错时,就不可能获得配偶赡养费。
还有,美国不少州都规定,如果第三者以诱惑、离间与通奸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疏远,甚至夫妻关系解体,受害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予以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王宝强离婚这件事发生在美国,马蓉婚内出轨不但是犯罪,而且王宝强可以据此不用给马蓉一分钱赡养费,甚至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中,因为马蓉婚内出轨,法官有很大可能把抚养权判给王宝强。
所以说,婚内出轨,无论中国美国,都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在美国更是犯罪!所以,不要再说马蓉出轨只是“道德问题”。
还有人认为马蓉早就不爱王宝强了,所以才出轨找真爱,还用了恩格斯的一句话“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
我真的觉得作为一个知识分子,说这种话,太欺负人了。
从目前公布出来的情况看,王宝强从来没有认为他和马蓉之间的婚姻没有爱情,结婚后他一直各种高调秀恩爱,一会儿给马蓉买戒指,一会儿又在戛纳高调示爱。显然,在王宝强这边来说,他肯定是深爱自己妻子的。
从事发后网友晒出来的各种证据看,真正没有爱情的肯定不是王宝强。
所以,真正在维持一段“没有爱情的婚姻”的绝不是王宝强。
拿恩格斯的话去讽刺王宝强,纯属有病。
最恶毒的一种说法是王宝强凌晨发离婚声明是“晒裤裆”。
我真的不明白说这种话的人究竟是怎么想的,还口口声声“道德审判”“像古代的休书”。
现在婚内出轨的是马蓉,不是王宝强;经过我上面的科普,相信大家也明白,无论中美,婚内出轨都是违法行为。王宝强的离婚声明没有任何问题,相反,我觉得他已经非常克制了。
是,王宝强没啥子学历,马蓉是大学生;王宝强农村出来的,马蓉是城里的孩子;是,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看上去是不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