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在美国是犯罪行为!
这两天有很多人在问:王宝强离婚了,凤姐你怎么看?
说真的,现在女方一直没有出来说话,一直是王宝强和各路媒体在说话;其实这对马蓉不太公平,因为马蓉已经被缺席审判了。
所以,先声明,我对王宝强离婚这件事的了解全部来自王宝强声明以及各路媒体的解读,我做的判断也是基于这个。
要是将来神反转,一定要记得我上面这句话。
ok,大家准备要,接下来我要开始骂人了。
王宝强的声明有理有据,很完美。
但是有些媒体在解读时,明显认为王宝强是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凤凰男,刻意在自己稿子里明里暗里挤兑王宝强。
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不要以为王宝强农村出来的就好欺负,我今天就要为王宝强出这个头。
有人认为婚内出轨只是道德上有瑕疵,王宝强不应该对马蓉进行道德审判。
要我说,这种观点就是屁话!
哪个告诉你婚内出轨仅仅只是道德上有问题的?
就算你上不了谷歌,你好歹百度一下嘛,法院早就规定了夫妻离婚后查出婚内曾出轨可获赔偿。
报纸是这么写的——
“法院认为,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因此,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