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孕期性爱,我们和临床的医务工作者常常有一些不同看法:
有些医生非常严格的建议:孕期禁“房事”,而另外一些医生可能给出的临床指导是:
“孕期的前三个和后三个月不能性交,在中间的三个月可以性交。”
做作为一个性学工作者,我们更倾向于给予的指导是:在整个孕期都是可以性爱的,需要注意的是方式和方法。
其实,对于很多伴侣来说孕期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
1、生活因为新生命的到来,感到惊喜并伴随焦虑,同时由于孕妇和孩子都需要照顾,使得生活十分忙碌。这种忙碌和疲惫甚至会一直持续到孩子两岁。
从产检,到分娩,再到半夜起床给孩子换尿片,新的父母都会感到疲惫和压力,如果孩子健康顺利那么一切还有惊喜,如果孩子感冒发烧,那么父母可能焦头烂额、不知所措。
2、伴侣关系发生角色变化,这种变化可能是原来的情侣关系转变为夫妻关系,互为孩子的父母角色,丈夫和妻子的角色更加突出。
孕期,很多女性会把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这是一种母性的光辉,但同时太关注孩子会使孕妇过少地关注自己和伴侣。
男性也会把很多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没有关注到自己妻子的需求。这使得家庭结构中,一切以孩子为中心,而忽略了夫妻关系。
而在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关系是夫妻关系,其次是亲子关系,孩子只有在互相滋润的亲密关系中才能汲取营养成长。
有些伴侣一旦停止了性生活后,性生活就越来越少,甚至一直没有,慢慢地就转变为“无性婚姻”。
多年以后幡然悔悟,彼此都会觉得很可惜。
另外一点,男性在孕产期前后的出轨率都很高,“借口”很明显,想要满足自己的性欲望。
在笔者看来男性满足欲望可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缓解各种作为男性的压力和焦虑。
于此同时,女性在孕期自己因为体内激素的变化,通常伴随着性需要,这种需要是既有生理的需要,也是心理的需要,良好的性爱体验是释放压力和情绪定心丸。
性爱在很多时候是亲密关系中的一种仪式,这个仪式代表着激情,也代表着爱,这种仪式就是把这两个人的关系和朋友、和亲人区分开的一种方式。
无论我们怎么强调孕期前后夫妻性爱的益处,依然会遭到很多反对的声音,这种反对最根本的原因是在我们的文化概念中,我们最关心、最重要的是孩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实际上这也是一种误解,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