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结婚率逐年下降,离婚率逐年上升,“闪结闪离”现象增多,简化的离婚程序使得冲动型离婚占据了很大比重。
今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在婚姻家庭编草案中,拟将一些地方试点的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写入法律草案。
草案第845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满一个月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像微信上的一项功能,叫做“撤回”,对于发出2分钟以内的信息,无论是打错字了,说错话了,还是表错情了,只要后悔了,就还有余地选择撤回。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正是为了避免离婚申请者因为一时冲动,钻牛角尖,而做出让自己后悔一生的决定。
1、很多离婚都是冲动下的决定,离婚之后又追悔莫及
根据民政局官网最新公布的2018年上半年的结婚大数据显示,仅2018年上半年,在539.6万对夫妇结婚的同时,竟然有193万对夫妇离婚,平均每天有1万对夫妻劳燕分飞。
更糟糕的是,离婚率已由2002年的0 .90‰逐渐攀升至2017年的3.2‰,离婚率已经连续15年上涨。
80后和90后成离婚大潮当中的主力军,因为夫妻争吵、一时冲动而导致离婚的占了很大比重。
婚姻的本身就是一种约束,它必然会对自由造成一定限制和影响。
在和平环境及富裕家庭中长大的年轻人,强调个性自由,比较率性,合适就结婚,不合适就离婚,反对婚姻的约束,结婚之后依旧我行我素,缺乏婚姻家庭应有的责任感。这种社会现象在独生子女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
人往往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在拥有的时候不懂得珍惜,肆意挥霍,等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与其说,“冷静期”是为了给离婚设置障碍,不如说,“冷静期”是让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对这段婚姻、这段感情的再思考。
2、冷静期不是让离婚变难,而是给离婚一个缓冲的余地
维情集团婚姻医院首席咨询师明丽,是国家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在她的咨询者之中,有一个80后名叫小李,结婚9年了,平时忙于工作,对老婆和孩子也疏于照顾,家里家外都是老婆一个人打理。有段时间,公司业务一落千丈,他就将工作中的压力带到了家里,经常借故跟老婆吵架,老婆终于承受不住了,就提出离婚,他也很冲动地答应了。
在准备办理协议离婚的前夕,他主动打来电话给明丽,言语中带有很沉重的失落和迷茫。明丽敏锐地觉察了这一点,就问他们:“现在的面子和后半生的幸福哪一个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