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微博名人
也加入讨论。其中就有粉丝达3518万之多的创新工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开复。
3月30日10:30,李开复说:妙可小妹妹,你长大会慢慢理解:1.评估“有害的言论”是相当主观的事情;2.愤怒的人,越堵越愤怒;3.堵的人,越堵就越霸道独裁;4.言论自由应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因此,打造健康环境最好的方法是容忍更多言论,而不是主观地去堵。
李开复的这条微博被转发9000多条,随即删除。
隔天上午7:54,李开复再次发微博:1.关于“要求新浪对于有害言论除根”,我更希望包容言论自由;2.反对过分审查并非支持侮辱诽谤,更非从事侮辱诽谤,请勿偷换概念;3.若有侮辱诽谤,新浪有举报措施,也可以告上法院;4.侮辱诽谤他人的人,若是有名有姓,伤害的是自己;若是拿钱做打手,伤害的是付钱者。
这场网络口水仗,还在继续发酵。
部分网友认为,“侮辱诽谤”和“言论自由”是两个概念,林妙可童言无忌,却受到了侮辱诽谤,而不是“有害言论”。知名足球评论人董路就说:所谓的“言论自由”,不应该拿14岁小女孩的遭遇当道具。新浪教育名博“深夜走过长安街”说:不应该用“污言秽语”殃及别人,不能让无辜的人,牵涉其中。
也有网友认为李开复的评论对事不对人,没错。[5]
搜狐评论:
把林妙可还原成一个14岁的普通孩子,不当言论的发表者以及微博管理者,有义务及时将不当言论删除,也应向受害者真诚地表达歉意。
近日,林妙可在微博上发表帮服务员下火锅面的照片,意外地引来了一些网友的污言秽语。就此,林妙可再次发微博呼吁根除有害言论,却遭人吐槽“言论自由应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林妙可才14岁,还是未成年人。任何人只要把林妙可还原成一个普通孩子,是非对错自在人心。或许,有的主张“言论自由”的人,并没有看到那些污言秽语,但那些网上的污言秽语和言论自由无关。
自由的边界就在于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言论自由与其他自由一样,都是法治下的自由,否则就会造成自由的滥用,导致人人自危。任何人都不应使用下流、诲淫、猥亵、诽谤的恶言恶语辱骂、调侃他人。因为这类言论既不具备任何“适当沟通的意义”,也没有“表示任何社会价值或意见真理”,只会给人与人之间增加矛盾、仇恨。任何法治国家都不会对之进行保护。[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