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禁唱”背后歌手版权意识淡漠
综观这件纠纷背后,歌手“版权意识淡漠”及现存版权法规不完善是两大主因。某网站音乐频道主编陈贤江指出,正所谓家有家规,行有行规。“作为歌迷的旭日阳刚可以随意演唱《春天里》而不用顾及其他,那么作为已有经纪人的旭日阳刚再唱《春天里》就得按照商业规则来办事。这与不尊重弱势群体没有任何关系,这是一个关于商业和版权的问题,也就是法律问题。”陈贤江表示,从商业法律的角度来说,汪峰禁止歌手旭日阳刚演唱《春天里》是有道理的,因为种种迹象表明,旭日阳刚已经通过翻唱《春天里》获利,而从版权法律的角度来说,旭日阳刚有义务无条件尊重作为《春天里》版权所有者的汪峰。
其实,正如汪峰在他博客中坦言,“我的宽容和帮助被当做人家无止境去伤害我的公司、团队的工具,当成牟利的工具,我不能不气愤。其实包括我在内的不少创作者关注的并不只是钱,我们更看中的是我们对自己作品的权利和保护。正因为创作优秀作品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不是常人能真正体会和理解的,作品就像是我们的孩子!”
音乐著作权协会:汪峰有权这么做
对于汪峰、旭日阳刚“禁唱”风波,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昨天表态,汪峰有权禁止旭日阳刚再唱《春天里》。刘平认为,从法律上说,汪峰有权这么做,“就跟这辆自行车是你的一样,你有权处置。你怎么处理是你的事,别人无权说三道四。”
刘平还称,汪峰是加入音著协的会员,但会员并不用将全部的权力都交给协会。按照国际惯例一般只是把表演权和广播权交给协会,中国还多了一个复制权,“但就算是会员把所有权力都给协会,他某些歌要保留,不允许谁谁唱,就要尊重他的选择”。具体到此次汪峰与旭日阳刚的事件,刘平表示,以前没有碰到这些情况。“碰到的话,音著协会就具体情况,(这首歌)能不能用,怎么用,跟汪峰有个协商。如果他明确说这两个人不能公开表演的话,我们就把这块(表演权)排除掉就行了。这个事在实践中很好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