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劳荣枝的这个问题上,无论新法还旧法,她肯定还是会被判死刑的,只是相对于她作案时的残忍程度,枪毙或者是注射太便宜她了。
罪大恶极 该判死刑
劳荣枝,是一个十恶不赦、罪大恶极的杀人恶魔,应该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理由是:
一、她不是从犯
每次作案,都是她和法子英在一起进行精心策划,共同制定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制定好之后,首先由她到公共娱乐场所,利用自己的色相,去勾引有钱的人。多次犯罪,都是她先出动,引诱受害人。在案件中,她的行为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她不是从犯,她是主犯。
二、她犯罪后果严重
她有7条人命,这7条冤魂还在用眼睛盯着她,等待上天对她的惩罚。如果不把她就地正法,就对不起这7条冤魂,也没法向这7条冤魂交代,另外,这7条冤魂也是决不会答应的。法律只有把这个杀人恶魔予以严惩,才能慰祭在天的亡灵。
三、犯罪手段残忍
劳荣枝和法子英犯罪的手段极其残忍。有的受害人被他们碎尸了,有的被他们砍头了,有的被他们灭门了。有一个姓熊的受害人,被劳荣枝用色相骗到出租屋后被肢解,然后又杀了受害人的全家。非常残忍,不可饶恕。
四、她没有自首情节
1999年,法子英被抓获,她侥幸逃脱,隐姓埋名20年,拒不自首,拒不认罪。直至今年11月28日,才被警方抓获。自始至终,她都没有自首的意愿,更没有立功的表现,是一个顽抗到底的杀人恶魔,不枪决留她有何用。
五、不杀对不起受害者的家人
受害的家人,对杀害自己亲人的恶魔,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虽然杀人恶魔的主犯之一的法子英,1999年已被枪决,但另一主犯劳荣枝却一直逍遥法外,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这一直是受害者家属心中的一种焦急和无奈。现在,如果不枪决劳荣枝,受害人家属就无法出这口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