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毫无疑问:政策上允许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只能是城乡居民。至于缴45000元是否划算,自然与个人的寿命密切相关,如果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超过9年半,肯定是划算的;如果不到9年半,经济上也不吃亏
。为什么呢?
首先介绍一下我国的两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法
》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只有两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的参保人包括了两大类社会群体:1)有用人单位的城镇职工
,具体涵盖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种企业的职工。这些单位人都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强制保险,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由个人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承担,尤其是单位承担的统筹缴费,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用人成本,允许在税前列入经营费用,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待遇;又是参保人依法享有的法定政策待遇。总之,有用人单位的城镇职工,都是强制参保对象,除了用人单位因不认真履行及时足额的缴费义务可以补缴之外,一律不允许补缴。2)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缴费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但一律为非强制保险
,现在只能逐月缴费,根本不允许补缴
。更为残酷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100%都由个人承担,缴费基数与企业职工完全一致,并且缴费基数稳定地逐年上涨,参保的经济成本只能越来越高。在所有的缴费中,40%计入个人账户,60%计入统筹账户,根本的问题是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用人单位,自然也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统筹部分的费用。毫无疑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目前情况下,是经济负担最重的参保方式,国家政策的底线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至于是否缴费参保,由个人看着办,当然也就没有强制参保的法律基础。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这是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即:新农保
)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即:城居保
)合并而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很明显,所谓的城乡居民
,自然就包括了两大社会群体:城镇无业居民和农村的农民
。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国发〔2014〕8号
)的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既是非强制保险
,只要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一律都可以补缴,但只能缴够15年,不允许超过15年(见以下截图)。这是极为明确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