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世上很多一流著作者的共同心态。他们尽管已经明知任何表述都是一种错位,但却又不得不略加表述,致使为了引导别人却牺牲了自己。即便你是真正的智者,但当你处于如此境地,在这种关口上总也难免进退维谷。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道德经的开篇第一句。现在出土的最早版本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其实在我看来后改的这个“常”字和原来的“恒”字没多大区别。说明后来人改的还是比较合理的表达的也比较准确。“道可道”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第一个“道”是说宇宙万物的规律,第二个道说的是我们人类能够认识的规律。就是说老子认为宇宙万物的规律可以和我们平常人认识的规律一样。“非常道”就是说我们人类现在所认识的这个道并不是一层不变的恒久的道。
“名可名,非常名”,在我看来这个“名”字,用错了,应该是这个“明”。如果是之前的“名”就是说,我们可以给道取一个名字,但不是长久的名字。而如果是这个“明”就更合理了,意思就是说现在看起来道是明朗可见的,但是现在可见的这个道也并不是全部的道,现在的明朗也并非永久的明朗。
其实老子就是想说宇宙万物都有一个规律,或者说是法则,它的名字叫“道”,这个可以说的规律我们并没有完全认识到,所以它不能恒久成为真理。后边他说名可名就是解释前边他为什么说道并没有完全认识到。因为他认为现在看起来道已经很明朗了,但其实它名并不明朗,以后还会变得更加明朗。所以现在的名也不是长久永恒的名。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宇宙万物存在着某种规律和法则,两千多年前人们所认识的那个规律和法则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像是真理,但其实不是真理。两千多年后的今天我们有发现了很多新的宇宙中的规律与法则。比如化学 物理 生物等等,这都是我们后来人认识到的,但是这些就是宇宙中所有的秘密了吗?当然也不是。我可以说我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宇宙呢!我们现在只是初步的认识地球上的规律和法则。两千多年前老子认识的道,就像我们今天认识的宇宙一样,只是刚刚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存在,至于是什么还一无所知。那个时候他说的宇宙也只是地球上的法则和规律而已。今天我们对地球上事的了解可以说已经比较清楚了,但还有很多问题我们只是认识了还不能解决。至于宇宙中的事我们只是意识到了,连认识都谈不到。就像老子当年说地球上的事一样,他只是意识到了,但是还不算认识,更不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