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的是,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后,杨先生的这些冤枉钱倒是及时给退回来了,而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不过杨先生在这次消费纠纷中的表现,真的堪称狼狈或窝囊,简直就是标准的“小绵羊”,也令人惊愕得啼笑皆非的。无意数落作为受害者的杨先生,但就事论事的话,如果说得不客气点,还真应了“百无一用是书生”的古语,不敢说这样的案例绝无仅有,但绝对是罕见的。
综合杨先生的遭遇,店家欺骗消费、胁迫消费的行为特征非常明显,如此行为固然可恶,且应该受到惩罚的。但是,以杨先生身为博士的智商情商条件,应该也有起码的理智和认知,多少都会有些智慧的。首先,面对店家的无理要求,也不至于只有乖乖就范的选项,而可以严词拒绝;其次,纵然自己胆小,但这样的店家多在闹市,如果真的拉下脸来较真,店家毕竟自知理亏,也未必敢“霸王硬上弓”;第三,当时既然就感觉到胁迫消费的特点,那就更应该问个价格,声明如果超过承受能力,即使做了也付不起钱的;第四,店家给出如此离谱的价格,更应该也完全可以找个理由,比方暂时没有这么多钱,手机里也没有这么多钱可以转账,以拖延给付时间,进而及时选择报警或者投诉举报,而犯不着现场结清的;如果通过银行取钱付款的话,就更有条件作出反应了。
新闻报道称市场监管局介入后,退还了杨先生的全部款项,而没有是否根据调查情况,给予店家相应处罚的信息和表示,而这恰恰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因为就店家的表现而言,已经违反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其行为是相当恶劣的。诸如经营者应该明码标价的规定,还有超范围经营的问题,当然其中尤以胁迫消费的问题最为严重。
社会和生活都是复杂的。监管部门固然需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消费者也当有必需的意识和习惯,面对可能的侵权行为,敢于说不或多点智慧和理性,而不必全盘的逆来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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