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八六”海战(1965年8月6日)
(1.7)崇武以东海战(1985年11月13日至14日)
(1.8)援越抗美作战(1965年6月至1973年8月)
(1.9)援老抗美作战(1968年1月至1978年5月)
(1.10)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1969年3月)
(1.11)西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1974年1月)
(1.12)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1979年2月17日至3月16日)
(1.13)“老山、者阴山”地区对越防御作战(1979年10月至1989年10月)
(1.14)南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1988年3月)
2.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8023部队是原国防科工委21试验基地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代号,从1964年至1996年,多次执行核试验任务。现为总装备部21基地,驻地在新疆马兰。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包括参加过核试验效应试验的退役人员,执行过核试验保障任务的退役人员、参加过核爆炸条下军事演习的退役人员,与原8023部队驻同一区域部队的退役人员、曾在核导弹、核潜艇部队涉核岗位服役的退役人员等。
参战老兵怎么认定?
1.第一步:相关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参战立功、授奖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凡个人向原所在部队索取的证明材料无效),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有关登记审核表。
2.第二步:村(居)委会进行初审后上报乡(镇、街道)。
3.第三步:乡(镇、街道)向申请人所在部门、单位调阅本人档案,以个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认真核实其身份,并做好登记工作。
3.第四步:对符合条件和签署意见后,将有关登记审核表、人员花名册和个人有关资料复印件、以及个人档案等材料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