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巨贪”张中生二审被判死缓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尤其是西方的观念里,判处终身监禁甚至是比死刑更严厉的惩罚。因为这代表了他们一辈子肯定在监狱里蹲到死,没有任何出来的可能,也不会再对他们减刑,也就是生不如死。判处死刑的人很快就执行了,不会遭受岁月的折磨;而这些人却是在监狱里备受煎熬,而且没有任何希望,只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所以在西方的刑法中,有的人会被判处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有期徒刑,实际上也是这个就是让你出不来的意思。
二审判处张中生死缓,而且两年后成为无期徒刑不准减刑,就是这种惩罚。这种处罚的威慑力不会比死刑低,也就是苟延残喘罢了。想想他贪污这么多钱有什么用呢?现在基本上全部追缴回来了,自己就是当了一段时间的仓库保管员,既没有来得及花,也没有得到过什么享受,就是曾经在自己的户头上有过这么多钱,一点实际意义都没有。但是换来的却是自己的一辈子牢狱之灾,这种行为真是太不值了。期望着这个判决能给更多的贪官以警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10月29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上诉一案,对张中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及来源不明财产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