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学校的欺凌事件就是社会高度重视的事情,不少人对于这个欺凌事件的处理也是非常的头疼,那么近日据最新消息报道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那么大家知道学生欺凌事件怎么处理,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学校出现学生欺凌情况将被问责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9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教育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有关情况。
《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规定,超标超前培训、超期收费、学生欺凌等将被问责。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前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明确被督导的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如存在以下等情形,应当予以问责。
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招生入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开设和教材使用等工作中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或出现严重违规;
未按要求加强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存在超标超前培训、虚假宣传、超期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出现教师师德严重失范、学生欺凌等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况或重大负面舆情。
此前,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其中特别提到学校应成立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学生欺凌举报专线。
《建议稿》规定,学校应当制定学生欺凌防治制度,并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主任、安全主任、教职工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和校外专家等组成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高中阶段教育的学校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增加学生代表。
同时,学校应当设置、公布举报专线,鼓励受害者、目击者、知情者举报学生欺凌线索,并采取措施保护相关学生的隐私及在校人身安全。
开学季已经到了,祝愿孩子们这次新的学期有一个新的开始,在“双减”政策和教育督导的双重爱护下,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