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各种严重症状。带着如此沉重的被投诉负担,绿瘦还能走多远呢?
绿瘦玉人胶囊或非法销售
绿瘦官方网上显示的绿瘦玉人胶囊批号为国食健字G2005089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显示,其有效期至2010年12月12日,其保健产品批准文号已过有效期。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食药监网站上,(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申请人中文名称标注的是西安三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而绿瘦官方网上只出现香港绿瘦国际集团和广州市绿瘦商贸有限公司,却只字不提"西安三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绿色瘦身(纤维宝牌)玉人胶囊既不是绿色瘦身产品,也不是香港绿色瘦身国际集团、广州市绿色瘦身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怎样才能打上绿色瘦身的旗号,标记绿色瘦身批号(国食健字G20050898)在网上?
在调查过程中,绿瘦强调玉人胶囊的保健品批准申请已于2010年12月10日提交受理。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试行)》第84条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在收到审查意见后20天内作出审查决定。20天内未发出不再注册通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向申请人发出再注册证明书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向申请人发出不再注册通知,说明理由。
那么,20天后,绿瘦玉人胶囊保健食品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审核吗?
本报通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联系,得知健康食品批准号码过期,再次申请受理的,其号码仍不能作为产品继续以健康食品销售的依据(生产日期在健康食品批准号码过期后)。该工作人员说明,健康食品的再申请和受理只能证明公司将产品相关资料提交给食品药品监督,但如果食品药品监督没有得到认可,该产品的健康食品认可号码还处于过期状态,过期后生产的产品不能作为健康食品继续销售。
显然,绿瘦玉人胶囊不应该打着健康食品的招牌出现在市场上。
绿瘦广告涉嫌虚假宣传
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第1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鄂食药监函[2010]131号)上,指绿瘦旗下的“纤丽宝牌玉人胶囊”在《知音》杂志2010年2月上半月刊刊登的广告“夸大保健食品功效”。
2010年12月15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省2010年第四期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产品名称绿瘦的纤维宝牌玉人胶囊在名单上,违法原因是篡改广告批准文的内容,未经批准或夸大保健食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