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中,林过云对他的犯罪动机的供述,让陪审团成员瞠目结舌。他瞧不起舞女,认为她们该死。他杀人的时候,没有什么惊恐,只是面对那个十七岁的女学生的时候,他才有一点不忍。他说,他之所要拍照、要冲洗,是为了让世人都能欣赏他的杰作,他之所以肢解受害者,是因为他对解剖有着浓厚的兴趣。
五、最终并未判死刑仅终身监禁
在受媒体广泛重视的案件中,被告人往往有机会得到良好的法律援助。法援处为林过云请了优良的大律师作为辩护代表律师,在审讯期间,他的辩护大律师被委任为英皇御用大律师。审讯过程中,林过云交代,自己原名林国裕。童年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自认为人生比较坎坷。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他用的士将目标接载到僻静地方,然后迷晕杀害,并放在位于土瓜湾贵州街的寓所。他不仅奸尸,还把尸体的性器官部分肢解作为标本,为人体残肢拍照,再将性器官放入冷柜中保存。
更变态的是,林过云把全部过程都拍成了小电影,以便于日后欣赏。由于林过云犯案时多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称号。人生经历,八卦新闻满天飞,比如说,林过云出生在一个父亲娶了三个太太的家庭,童年的他,没有朋友,只有孤独,有一回,他隔着铁丝网和邻居的孩子说话,受到了父亲的斥责。再比如,长大之后,他成了一个以极端自负表现极端自卑的人,他觉得别人都是垃圾,而他是上帝的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