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就三峡全通这个项目本身而言,中信信托作为就值得怀疑。
首先,而“三峡全通”主营业务为涂镀板,处于钢铁产业中下游,在去年钢铁行业不景气时,受到的冲击巨大。2011年年末,由于房地产调控和宏观经济周期,钢铁行业严重产能过剩,已经进入下行通道,对于稍微了解宏观经济走势的人,这几乎是常识,而中信信托正是在这个时候杀了进去。
其次,最近已经有业内人士透露,2012年拟发20亿元的企业债,一家评级公司就顶住了发行人和国海证券的诱惑和压力,拒接了这个项目,最后导致其企业债项目无法报到省发改委。
如果信托公司仅仅只是收钱然后投资项目,没有一定的风险控制,然后就要打破刚性兑付,那么他凭什么要收项目手续费,难道信托公司不鉴别项目风险,而要投资者鉴别不成?
在中国,投资者很难建立起买者自负的信托理念,这是一个方面,而信托受托者,也很难负起信托责任。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那么就在三峡全通这个项目中,中信信托是否真正负起了专业责任,是否具备的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是否在道德责任上也是完美无瑕?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拷问的,不仅仅是中信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