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没有黑社会?(转载)
刘加民
为了方便孩子上学,今年8月16日我从中天置地房地产中介公司租到了学校门口的一套小两居,月租金3550元。我至少需要租1年,而中介说这个房子只能先签4个月的。原因是他们公司只签整年合同,这房子的上一个租户差4个月到期,提前退租了。我要替他完成剩下的这4个月。中介(中天置地公司联想桥店业务员,宋苗,女,二十多岁)同时承诺,4个月到期后会以同等价格跟我续约,如若不能,则赔偿我2个月房租作为违约罚款(7100元)。口说无凭,我让宋苗写在合同“补充条款”里。
于是我交了中介费(一个月房租)、四个月房租(押一付三),跟他们签约了。
麻烦接着就来了:
与宋苗约好周一(18日)交接房内设施,我专门请了假去房内等候,她一整天不接电话、不回短信;
周二(19日)我请了工人粉刷墙壁,同时让宋苗现场交接。她去了,先让我把所有物品清单上签字认可。我说大量毁坏,没法使用,维修好了再签字。宋苗纠缠不走,2个多小时。粉刷墙壁的工人看不过,过来劝说。我实在纠缠不过,在合同上签了字,撕成两半,扔在地上,请她赶紧离开,别耽误我干活。宋苗跑下楼,叫来了3个男青年自称是中天置地的。强行进入我的房屋,说我“撕毁合同”,他们“可以另租给别人”。我说,你们的不履行约定,不维修,耽误我请假一整天时间,才是真正的“撕毁条约”,我的“撕毁”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他们被我上了一课,灰溜溜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