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中国法律的滞后。对于明星代言违法广告,不是今天才开始,也不是今天才发现其危害,已经有十多年了,也讨论了十多年了,但十多年过去了,中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做出相关规定,如《广告法》修订多次,就是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更没有这方面的处罚,如《食品安全法》,虽有规定,但只对广告商、生产商有规定,但对于明星代言却没有规定,所以,对于明星代言违法广告没有法律可依,更没有处罚的法律依据,所以,明星代言违法广告更是有恃无恐,你却拿他没办法。
丁丁在此奉劝各位明星,你们成名其实也不容易,不要辜负了广大观众对你们的信任,不要一味的钻进钱眼而无法自拔,你们要对得起观众对你们的信任,不要在金钱面前就失去了最起码的人格,否则,你们将会被观众所抛弃,没有观众支持的明星,也将会被广告商和生产商所抛弃,你们将没有生存的市场。另外,希望中国的法律要切实行动起来,规范明星打广告的问题,这样,也让明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打广告,做到自觉、自律,这样,既能让观众相信明星,也能让中国广告从此受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