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为何屡提“卖淫合法化”
据有关媒体报道,在这次两会上,人大代表迟夙生再次“建议卖淫嫖娼合法化,建议我国确认性从业者的地位”,规范性从业者的立法,以便规范性从业者的健康检查,防止性病、艾滋病的传播。迟夙生代表提出,删除刑法第358条当中关于组织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但保留对强迫他人卖淫者的处罚。
在共和国的立法史上,迟凤生的这一建议将作为一个亮丽的奇案而彪炳在它的史册之中。
作为人大代表,提案权不过是他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主权力。自这一建议经两会媒体曝光出来之后,对他的口诛笔伐可谓是铺天盖地。
能够当上两会的代表,肯定都不会是什么低智商的人。如此高智商的人为何却提出了这种遍遭国人唾骂的建议呢?是脑袋里进水了吗?
笔者以为,这个代表能够提出这样的建议,也不是完全没有现实的依据。这种建议肯定也是本着某些人群的需求去的。按照市场经济的说法,有需求就有供给、完全的买卖自由,根本用不着我们大惊小怪。
如果我们非要立法进行干预,比如扫黄禁淫,这反倒是一宗干涉女性自由出卖性劳动的历史大罪了。
这个人大代表究竟是在替什么样的人群伸张社会的“公平、正义“呢?
一是维护这些通过出卖性劳动而谋取正当收入者的劳动权益。女人的卖淫,出卖的是一种性劳动。有劳就有酬吗?说卖淫获取的收入不正当,在一个讲究按劳分配的国家,于情于理都很难讲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