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商洽而未商洽,终而发生惨案,双方都有责任。当时济南市中,我军十数万人麕集,兵骄将横不亚于日军,加上双方仇视,冲突在所难免。某日,余在高桂滋部稍留,即见其部下十余人高声大嚷:我一排枪就杀日本人十几个”(评:贺国光的这段证言表明:北伐军非常骄横,枪杀日本兵,对济南惨案的爆发,有一定的责任)
“日本控制区内之商埠,在事件发生时,即下令戒严,我方人员被送出后,日本武官曾来联络,要求我于商埠四周置国旗,并派卫兵把守,则彼此不致冲突,杨杰亦不采纳此种办法。惨案属于偶发,并非日方有计划之行动”(评:贺国光的这段证言表明:即便是冲突爆发之后,日方仍然为平息事态、做了一些沟通和努力)
李默庵的回忆录那就更不用说了:白纸黑字地记录了北伐军士兵成群结队地向日本驻济南领事馆开枪。诸位可以自己读去。此不赘述。
后来的历史证明:无论北伐军总司令部高级参谋贺国光、还是第65团团长李默庵,都不是汉奸,他们没有“为日本人说话”的必要。因此他们的证言,是基本可信的。而且他们的文字,显然是编辑“政治审查”不过关、忘记删减的产物。
我们以“济南惨案”为例,可以探知我们的青年,读的是什么样的历史:
1、删减“南京事件”这个前因;
2、删减“北伐军宣称收回东北利权”这个前因;
3、删减“北伐军进入济南开始攻击日军”这个前因;
4、直接告诉青年“日军杀人”这个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