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朝鲜战争的获胜方?
王明洋
奥巴马:朝鲜战争双方并非平手,韩国是获胜方。(2013年07月28日凤凰卫视)
乍一看题目,感到诧异。韩国是获胜方?不对吧?明明是北朝鲜迫使韩国(南朝鲜),在板门店签订停战协议,这是人所共知的。而且地球人都知道,所谓“朝鲜战争”实则是“中美战争”,是中国迫使美国签订停战协议。奥巴马所言,分明是在“无视乃至篡改历史”,是“颠倒黑白”,是“大言不惭”哪。
不过一看详细内容,我亦无言。奥巴马所谓的“韩国是获胜方”,是指“这场战争并非打成了平手,而是韩国打了胜仗,因为韩国人民现在正生活在自由与民主当中,与朝鲜人民的生活形成强烈对比”。(引文同上),尽管是“偷换概念”,尽管有“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之嫌,但人家讲的毕竟是事实。
奥巴马的话意味着什么?
一则,你北朝鲜固然打赢了那场战争,“解放了北朝鲜”,让朝鲜人民翻身做了主人。但解放以后呢?你得发展啊,建设啊,让朝鲜人民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啊。“解放战争”的目的是什么?不是为“解放战争”而“解放战争”。不能老枕在功劳薄上,不能吃老本,要立新功。
二则,“解放”以后的朝鲜,由于继续搞“先军政策”,“穷兵黩武”,日益贫困,日益孤立,日益尴尬,不禁让人想起中国一句老话,“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