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相反也没有人十恶不赦,一点好处都没。因为你从见到他的不好开始,对她的要求极低,甚至没有要求,在不断交往中,哪怕看到一丁点儿好处就无限珍惜,这就好比在暗物子里关久了,哪怕投进一丝微光,也能给你无限的温暖与希望,这份幸福不亚于人们通过各种努力取得的巨大成功,或许所谓的幸福与快乐,不过是人们内心的一种感觉。我们越是追求,越得不到,因为我们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这个斯德哥尔摩现象,却用事实告诉了我们,将幸福的标准降得足够低,你就算身在地狱,也能得到快乐和幸福!
但是我想要讨论的不仅仅如此,面对施虐的一方,他们又是出于何种目的和原因呢?在家庭婚姻或爱情里,在家庭、学校教育里,用这种方式去管理和控制别人,它的危险系数还是很高的,因为你不可能把一个人永远关在你的黑屋子里,他总有一天会走出去见到真正的阳光,就像我的那个朋友,他最终发现了潜伏的猥琐,低俗,自私,缺德,还有某些最终痛恨老师的学生……
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仅仅只是因为自私吗?或许他们是无意的,是一种懒于思考,习惯性遗传或照搬,上辈父母的教育模式,中国历来有“严师出高徒”“黄金棍下出好人”“爱之深、责之切” 等等说辞,让处于劣势的人们,终日提心吊胆,如履薄冰,给社会埋下很多不定时炸弹。现在的我一直提倡赏识教育,其实要是没有过多的批评所带来的伤害,赏识也就没有必要,我们的教育一直在提倡“补短板”,一直要求十全十美。通过这个斯德哥尔摩效应,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说话方式?处事方式?爱就用正面的方式:微笑,肯定,关怀,友善,宽容,鼓励,拥抱,面对面的坦诚相待,心平气和的讨论,真诚善意的帮助,互助合作共同完成目标……或许大家是着急了,采取了极端方式,反而欲速则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