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2013年11月23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宣布划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并覆盖钓鱼岛。
中国在领空外划设的空域范围,用于及时识别、监视、管制和处置进入该空域的航空器,留出预警时间,保卫空防安全。罗援将军说:识别区是防火墙、减震器 。
中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目的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空中飞行秩序。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不影响有关空域的飞越自由,不同于西方列强的“禁飞区”
。
设置“禁飞区”已成为强权国家实施军事干预的一种新手段。伊拉克和波黑两个“禁飞区”的建立和运转,初步反映了现代战争空中斗争形式的新特点。之后又“涌现”了利比亚禁飞区、叙利亚禁飞区。这几个我们耳熟能详的禁飞区都是设立在别国领空上的“禁飞区”。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设立在我们自己国土上空的“禁飞区”——钓鱼岛禁飞区。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的领土,自中日甲午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将辽东、台湾等地割让给日本,条约签订后16天,因俄、法、德“三国干涉还辽”。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华盛顿、伦敦三地同时发表《开罗宣言》。关于台湾回归问题,《开罗宣言》的主要内容是:中、美、英三国对日作战的目的在于制止和惩罚日本的侵略;“剥夺日本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在太平洋上夺得或占领的一切岛屿”,使日本强占的中国领土,例如东北地区、台湾和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 在《开罗宣言》之前的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的《对日宣战布告》宣布:“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废止”;在《开罗宣言》之后的1945年7月26日的美、英、中《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波茨坦公告》),第八项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