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这只是刘大孬在正常状态应有的下场,在不正常的状态下,也就是精神错乱的情况下,他或许用不着负法律责任了。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刘大孬恨的是强制拆迁的官员,和眼熟面花的乡里乡亲无冤无仇,为何要驾车狂撞?如果他真的是驾车冲向围观的村民,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尤其是官方刻意说刘大孬撞死的村民中有他的亲属,是不是隐喻刘大孬的精神不正常?轰动全国的邓玉娇案件发生后,邓玉娇即被送进精神病院做鉴定,刘大孬会不会受到如此待遇?如果没有,笔者建议立即完善。如果鉴定出刘大孬有精神病,官方下一步的问题就好处理了,“拆迁时遇到了精神病患者发狂,并不是拆迁工作做的不扎实”。那样,社会各界也会理解的,可以反对娘嫁人,但是控制不住人发狂啊!
但是如果按照民间的版本,刘大孬就有可能是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你想想看,省吃俭用,或建或买的住房被强制拆迁已经是义愤填膺了,还要被砸碎车窗玻璃,用砖拍脑袋,在这家园失去,生命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谁能不生出求生的欲望?被困车内,没有还手的武器,人的本能就是驾车逃命,惶惶然间,脑袋晕晕乎乎、眼冒金星之际,必定是看不清人和路,撞上车周围之人,必然是别无选择。要怪也只能怪那砸碎车窗之人,是他吓得刘大孬心惊胆战,手脚发抖,握不好方向,踩不好刹车;要怪就怪那向刘大孬头上拍砖之人,是他砸的刘大孬眼冒金星,思维短路,坏了脑袋,手脚不听使唤,稀里糊涂的让拆迁之人做了屈死鬼。如此,刘大孬的下场是立即被释放,还有可能被人们奉为正当防卫的典范,争相效仿打击那些侵害人民利益的不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