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36,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判决,林森浩死刑。2013年4月1日的愚人节,是个特别的日子,黄洋被舍友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林森浩投剧毒谋害,至4月11日死亡。这就是赫赫有名的“复旦大学投毒案”。
时至今日,各行各界对林森浩的处决与否各表各态,有人说国家培养个研究生不容易,而且林家及个人认罪态度良好,悔过态度确实明月可鉴,甚至有100多学生联名书信审判官,要求从轻处罚林森浩,毕竟是死者已去,生者还可赎罪云云。
是啊,人死了,何必还要制另一位研究生为死罪呢?——杀人偿命。今天你之所以知道错了,是因为你害怕了,要拿自己的生命作为补偿,告别多彩的人生,亲切的家人、朋友。这个时候才知道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需要今天这么大的代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早在2013年,黄洋就已经失去了多彩的人生,他在那种懵懂无奈中离开人世,你知道他父母亲失去独子的伤痛么?你觉得什么可以作为补偿他二位老人的东西?说实话,你的命他们真不稀罕,他们只想要自己孩子,但是回不到过去了,所以只有你的命才能慰藉二位老人。其实你真的并不委屈。
作为一个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付出了多少努力才走到今天,只有走过这条路的人才知道。而轻易的失去现在所有的一切,只是在那一瞬间;作为一位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将来是要做研究,为大家救死扶伤的,本应有一颗爱人之心,却狠毒极致利用上课之便用学术杀人;作为舍友,本来是互帮互助,相互提携的,却要痛下杀手,自私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