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等吃瓜群众感慨的是,此后双方的争执导致这批16291吨粮食一点点霉变。按照中储粮总公司的声明,2014年6月该批粮食被定向拍卖销售了。但是,新野金硕公司拒绝出库。无法协调后,2015年6月起诉,终审判决南阳向东直属库胜诉。在直属库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情况下,金硕公司仍然不配合出库。为此,直属库申请法院于2017年4月8日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这就令人奇怪了?直属库履行了法院判决义务,金硕公司任然不配合出库?一个民营仓储公司能有如此胆量,敢公开对抗司法判决?
不过,从这个新野金硕公司寻求媒体公开曝光来看,金硕公司也是想让事件公开,也是想借助舆论的压力。其实,司法已经介入,而且也是二审终审的结果,舆论或者媒体又能有多大的效果呢?也许,这金硕公司负责人将事件曝光之后,希望能达到阳光就是最好公正的效果吧。不管咋样,如今中储粮总公司的工作组已经到了河南南阳,相信事件也会有个合理的处置。
问题是,我很想知道,这16291吨按照最低保护价收购的小麦,从二等品到如今成了“猪都不吃”的霉变品,谁来承担如此损失的责任?谁来赔偿如此浪费的经济损失?经济损损失肯定不是小数目,而关键的是,从这个问题上,暴露出了我国中央储备粮的B面。要知道,媒体就曾曝光过有国库账上满仓、实则卖空,上级领导来视察则匆匆忙忙从它处调运粮食作假;还有东北某粮库被腐败分子亏空无法遮掩后,干脆放一把火将仓库和账本一并烧毁,然后谎报火灾。也就是说,我国的中储粮到底安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