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也就有了我对中储粮总公司能够回应媒体的“质疑”,感到非常的高兴。假如说,中储粮总公司也如这相关下属部门一样,来个“推诿”,记者又能奈何?当然了,公众也就无法得知事实的真相。而正因为中储粮下属三家管理机构的“噤声”,也才让网络上引发了众多的言论。尊重舆论尊重媒体,对国营企业尤其应该如此。
也许这中储粮河南公司的下属结构自持有法院判决吧。2015年9月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16年9月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南阳向东直属库胜诉。按道理说,事件应该已经是非清楚,执行就是,但是为啥新野金硕公司“不配合出库”,甚至要找记者曝光呢?
原因就是,2010年6月1日,中央储备粮南阳向东直属库光武分库与新野县金硕粮油有限公司签订《仓储设施租赁合同》,用于储存中央储备粮。合同约定租仓费为50元/吨,支付时间是每季末7个工作日内,也有违约金租仓费的0.3%。但是,2010年9月底光武分库开始存在拖欠支付新野金硕粮油公司仓储费用,并由此引发纠纷。纠纷有两个方面,其一到底是租赁仓库设施还是要包括保管粮食?其二有红头文件明确要求不得变相降低保管费用补贴标准。国家专项补贴是70元/吨,2011年又调整为86元/吨。
纠纷导致光武分库拖欠租仓费,甚至认为保管刚开始粮食就出了问题。为此,就有了新野金硕粮油公司的证据,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质检中心2010年10月30日出具的小麦质量检测报告单显示,该批小麦入库时的质量等级为2级,色泽气味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