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质上看,新闻媒体具有本能的“市场导向”,具有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原始动机。所以,中国必须在进一步“赋权”于新闻媒体、催生“第四权”功能的同时,建立对新闻媒体的多元监督机制。新闻媒体集意识形态性、公共性和产业性于一身。对新闻媒体“放松管制”或“重新管治”的最终目标,就是促使新闻媒体的这三种功能保持动态平衡,进而保障媒体与环境在相互监督中达致平衡,让政府与媒体在和谐互动中实现共赢。一个新闻媒体不能发挥监督职能的社会,和一个不能对新闻媒体进行有效监督的社会,是同样可怕的。
问题是,目前的中国缺少监督媒体的有效机制和强大力量。人们总是片面强调发挥媒体的监督职能,而忽略了对媒体的监督。媒体间缺少互相监督,某些专家学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出卖良知,专业的民间组织又极度匮乏。长此以往,社会公器就会演变为集团私器,新闻媒体就会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幸好,我们还有微博,还有一大批勇于担当的网民!
(作者毕研韬,海南大学传播学研究中心主任。本文原载《环球时报》2012年6月5日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