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中国政府虽也有对于黄赌毒的种种戒律,执行起来却也如美国的《通信内容端正法》一样遭到对手。究其竟其实只是对于黄、荤与成人的人性需要难以界定,即使认为界定了,却又极其难以区分刑事中的正误。     现在你不得不承认,那些在办公室男女同事间大肆传播的手机黄段子已经不对道德伦理构成巨大的威胁,恰恰相反的是有了对于生活的调节作用。大抵没有什么人会因为一句荤段子的幽默而引发鲁迅式的“脐下三寸联想”。若是真要联想,那是该到街头去捕获满大街东奔西走的“肚脐装”的,岂不更是轻易。     由此结论:荤段子是人性之需要,人性乃人权范畴,岂敢限之!
去读老虎庙的博客——24小时在线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