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要说明一个问题,虽然本文肯定有“灵魂附体”现象,但统一信息论同时以为“灵魂”只是一种自然发生的现象,他是人类在生命体死亡后或梦游时发生的部分精神主体置换到有机“刚性空间”所致,但由于这种有机“刚性空间”是基于自然产生的,具有自然发生的简单粗陋性,故被有机“刚性空间”所承载“灵魂”的精神主体性水平远低于生命体的精神主体性水平,这种“灵魂”的精神主体甚至丧失了原生命体的主要精神信息,因此,通过自然发生的“”灵魂转移“来实现人类的永生是不可取的,人类的完全性自我精神转移只能通过工程,这样置换出来的自我精神才具备完整性并符合人类的习惯(参阅《统一信息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望真正有识之明鉴,也希望科学不要回避任何不能解释的问题,同时也希望司法界能涉足这些似乎是神秘的事情,以便能够做出更公正合理的司法解释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