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明星频频“登堂入室”,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在明星效应的带动下,一些相关公司的股价大幅上扬。但实际上,这些名字有时候并非明星本人,而是另有同名同姓者。有人甚至在网上高价征集与明星同名账户,年租金开价五万元。业内人士认为,收购与明星同名账户很可能是游资所为,目的是借明星效应炒作股价。难免被提醒,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被法规所禁止,出借人还可能会因为借用人的行为而承担连带的刑事责任。在此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追星有度,切忌盲目跟风以致受骗。
如今,也不得不在像赵薇对万家文化的收购规划,严重违背了这一大背景,并且将杠杆夸张地抬高到了五十一倍,这才是核心问题所在。况且,相比信息披露失实,这种“空手套白狼”是更严重的行为。它不仅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对于大量中小投资者来说更是一种严重的不公平。然而现实的问题是,它在A股市场泛滥成灾,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找不到对应的条文来对它进行制止和处罚。诸如此类。
于2017年11月11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