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有上市公司不愿配合“中植系”运筹帷幄的戏码,尤其当其以“野蛮人”之姿出现,通过二级市场争夺控股权时。
此前,通过几次受让获得荃银高科7.90%股权,位列第三大股东的“中植系”,于2016年初大额增持荃银高科,占公司总股本的8.71%。
荃银高科的股权较为分散。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董事贾桂兰持有荃银高科9.68%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按照一致行动人关系计算,中新融泽、中新融鑫、中新睿银的“中植系”一方持股已达到16.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然而,深交所随后发布了关于对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原因是在买入荃银高科股份达到5%时,中新融泽、中新睿银、中新融鑫作为一致行动人没有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荃银高科股份。
荃银高科甚至还将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告上合肥市中院,请求确认三被告违法增持占荃银高科股份总额3.71%股份的民事行为无效并更正违法行为。
这场股权争夺目前尚未结束。近日,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鑫、中新睿银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由于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月增持荃银高科股份时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半年内拿下*ST宇顺、美尔雅控制权,又在二级市场暗围荃银高科,“中植系”的野心使其逐渐远离“低调”形象,步步走向台前。分析指出,中植系已有信托、财富公司、并购基金、新金融、新能源及矿业板块等,总计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元。控壳的下一步是顺理成章的资产注入?解直锟将借此正式开启中植集团“产融结合”发展阶段的讨论一时间喧嚣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