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三名副省级高官的“杰作”,而杀“情妇”的官员其实还有不少,有的甚至极为残忍、变态,笔者举几个典型案例说明:
【最残忍的杀“情妇”案】
温州瓯海区委书记谢再兴的情人邵慧灵,先在浙江团省委挂职,后调到省老干部局任职。两人在杭州的爱巢里发生争执,谢采用捂嘴、扼颈等方式致邵死亡,然后毁尸灭迹,用菜刀将邵的尸体肢解为头、双下肢及躯干四部分,装入编织袋,用钢板、铅丝、绳索等沉尸工具抛入瓯江。谢再兴后被执行死刑。
【“转正”不成被肢解】
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董兆歧的情妇因“转正”不成而致两人关系不睦,争吵中董用拖布杆多次击打许的头部、太阳穴部,并将许拖至卫生间内,用菜刀将其杀死后对其尸体进行了肢解,将被害人的衣物、尸块抛于哈阿公路阿城至尚志段的公路两侧。董被判死刑。
【“转正”不成遭沉尸江中】
饭店服务员王世英成为广西昭平县粮食局原局长关灿荣的情妇后,虽嫁人生子,但依然保持情人关系;后王离婚生活困难,想关娶她,关无意;王威胁炸死关或关的儿子,关雇凶杀死王,并用铁丝捆住死者头部,划竹排到江中进行沉尸灭迹。后关被执行死刑。
【逼婚不成致“肢解”】
因被“逼婚”,北京前门街道工委书记罗少杰假称要与情妇熊某结婚,并表示选了一套房子作为新房。一天,熊某接到罗少杰下属马卫华电话,称要带她去看新房。马带熊某进入房间后将她杀害。次日,马卫华在另两名案犯的协助下,将尸体肢解并抛弃。罗少杰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