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笔者在
《 “孙淑义落马”与“中国最快的审判”
》一文中也谈到济南甚至山东官场“水深”问题。
段义和雇凶爆炸情妇案的审理过程,曾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2007年7月9日,爆炸案发生;7月11日,案件告破;7月13日,段义和被带走;8月9日,法院以爆炸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月23日,二审维持原判;9月5日,段义和被执行死刑。
据媒体披露的段义和案办理过程,警方刑事侦查总计11天;检方审查起诉5天;法院从接到起诉书立案、开庭审理至作出一审宣判仅用15天。
涉及一名副部级高官制造的爆炸案,还涉及到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竟然在案件发生仅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进入一审程序,两个月不到,就执行枪决
,这和一些高官在被“双规”一年多以后,才被宣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相比,形成了巨大的差异,其办案速度实在是令人惊讶,开创了中国司法史的先河,一个极不正常的先河。
而住建委主任田庄行贿段义和却不被追究的背后,无疑是能决定其命运的某官员与其处于“同一条船上”,与田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因此冒着违法的风险“袒护”田庄。而田庄这回因为涉及“官二代”地产商赵晋才被查,估计其“后台”已不足以对他实施保护了。而随着“田庄案”的推进,其“后台”会不会也随之浮出水面?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