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江苏宿迁市沭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沭城镇党委书记司东亮与其舅妈荣丽相互勾结,与沭城镇财政所长于元敢,总账会计丁厚银合谋挪用国库800万元,并涂改、销毁财务凭证,涉嫌犯罪,至今未受处理
举报人电话:雷汉舢律师 13505189716
2011年3月,此案交由江苏宿迁市纪委处理。同年5月,涉案人荣丽及其堂哥荣佑文(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委常委、洋河镇党委书记)被宿迁市纪委控制审查。同年7月6日,荣佑文因涉嫌挪用公款1000余万元和受贿,移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处理,现其已被刑事拘留。
但是,荣佑文挪用公款的实际使用人荣丽,及帮助荣丽从沭城镇国库将800万元公款挪用出来,注册成立公司的沭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沭城镇党委书记司东亮,及镇财政所长于元敢,总账会计丁厚银等却未受到任何处理。
荣佑文挪用公款的手法是,开发商李盛将土地开发保证金交到洋河镇国库,然后再从镇国库借出。而司东亮挪用公款的手法与其完全一样,如出一辙,即荣丽将800万元土地款交到沭城镇国库,然向再从沭城镇国库挪出。
但是令人解的是,荣佑文和司东亮,二者同样是利用职权挪用公款,为何后果却完全不同。荣佑文、李盛的挪用公款,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司东亮、荣丽的挪用公款,却逍遥法外,未受惩处。
对此,宿迁市纪委的解释是,荣佑文、李盛的挪用公款,有李盛的借条、洋河镇国库付款的审批手续等证据证实。因此,认定荣佑文构成挪用公款,李盛构成共犯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司东亮和荣丽挪用沭城镇国库的800万元,没有荣丽的借条,也没有沭城镇国库支出800万元的审批手续。所以,不好认定司东亮、荣丽构成挪用公款。